领导,您好!城镇贫困户享受医保90%兜底政策,去年因病重,在南大一附院求诊时费用巨大,医保报销额已到40万元上线,后面入院的费用,医保局以到了40万上线为由,一分钱不管了,还说超了医保报销额度的话,兜底也没有,在丰城人民医院住院费用十几万元全是借钱自费的,但现在本人去世了,其遗孀亦身患精神疾病,无法偿还债务,医保局又说已经用超了医保报销40万的额度,也不管了,现在怎么办啊?家属的理解是兜底政策本来就是让贫困群众享受医疗补助的,减轻就医负担,本来就是在医保外范围给予兜底的,这个应该不受医保额度限制,请求领导帮助,能不能与医保局协商解决一下,不要让这个可怜的家庭再次雪上加霜,家破人亡,万劫不复!